本文目录一览:
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
1、年12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9月,《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
2、正式批准文件:文件编号:发改经体[2007]3428号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内容: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批准背景:申请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恳请。
3、机构性质:它是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挂上了“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简称“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年12月14日,中国国家发改委以发改经体[2007]3428号文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